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专题专栏 / 学习贯彻中省纪委全会精神 / 正文
永寿县“五项活动”锻造纪检干部“生力军”
来源: 作者:张丽娜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1-08 09:50:56

为积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年轻干部“七种能力”的要求,切实提升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着力培养一支“坐下来能写、站起来能讲、走出去能干”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近日,永寿县纪委将40岁以下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参与对象,组织开展“五项”活动,着力锻造纪检监察干部“生力军”。

开展写作能力提升活动。实行纪检监察干部宣传报道和纪检信息任务清单制,明确规定撰写数量和上报篇目;在“清风永寿”网站开设“永‘心’讲”栏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每月撰写1篇心得感悟或理论文章;同时,结合各自业务实际,规范日常公文起草、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相关业务材料撰写。通过“写作”练兵,提升干部综合文字水平。

开展信访接待能力提升活动。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每季度至少参与1次信访接待。通过参与来访处理,提升个人应对处置复杂问题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牢群众观念,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

开展日常监督能力提升活动。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至少参与1次日常监督或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活动参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问题、跟踪问题、督办问题的能力。

开展案件查办能力提升活动。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每半年至少参与1起案件办理和1次案卷质量评查活动。通过全程参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研判、逻辑思维和处置问题的能力,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树牢程序意识、规矩意识、法纪意识。

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讲谈”活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每年以PPT形式对分管领域或熟悉领域的工作进行现场“讲谈”。通过锻炼,着力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能“说”会“道”的本领,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胆识和勇气。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