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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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旬邑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发挥“两书”作用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 作者:王晓华 马冬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1-08 09:45:34

2020年以来,驻旬邑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强化职能定位,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持续发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运用,进一步压实驻在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先后向综合监督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监察建议书7份,对发现的10个问题提出15条整改建议。

驻旬邑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在接到建议书后,及时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领导和承担部门等。对提出的建议,实行台账式管理,逐条形成规范性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回复,把推动解决问题、改进提升工作、健全完善制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发出建议、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效果。并结合跟踪检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定期开展对整改情况的“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下一步,驻旬邑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深入推进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常态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对建议工作敷衍应付、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健全综合监督单位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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