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咸纪委监委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部署有关要求,为切实抓好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及报送工作,高效稳步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全市监督对象数字化、全覆盖,彬州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了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成立了彬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专班,组织召开了全市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进行业务培训。同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具体任务。严格按照“采用分离、应录尽录”原则,坚决执行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以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实做细监督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及校核工作。严格督促各单位抓紧时间节点、立即行动、高质高效推进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
加强协调,实行动态管理。此次监督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涵盖方方面面,监察对象信息更新量大、数据更新要求高、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全面整合,综合、高效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大数据应用子平台,加强动态管理,随时进行更新完善。努力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真实、准确、规范,不瞒报、不误报、做到单位不漏人、信息不漏项。对信息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已经采集监察对象信息12000多人,采集工作接近尾声。
严格把关,加强安全管控。在全市信息采集工作推进过程中,切实保证采集信息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纪委采取分解任务、逐级报送、集中审核的方法步骤开展此项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人员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观念,严防信息泄露,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各单位坚持“谁录入、谁纠错、谁负责”的原则,在按要求收集监察对象信息的同时,严防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对把关不严发生泄密等问题,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