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思路理念和方式方法,着重在监督对象、线索处置、工作机制等环节上下功夫,坚持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切实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人次。
在监督对象上,努力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对归口监督的9家单位固定了纪检监察联络员,建立了制度汇编、党员花名册、《旬邑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归口监督单位人员情况登记表》等各类台账簿册,建立了信息档案库,摸清了监督底数。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在各归口监督单位设立了9个举报箱,公开了信访举报电话、邮箱,并在各归口监督监督单位醒目位置张贴了《群众监督干部作风问题工作方案》,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事项,认真排查问题线索。同时,积极与县纪委党风室、案管室、信访室等相关室以及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对接,建立信息沟通协调机制,不断补充完善监督内容。
在线索处置中,坚持相互协作层级管理。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与县纪委包抓室部加强沟通联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对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对归口监督单位中层以下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实施处置,函询谈话、初核、立案等工作均由纪委办公室把关,形成了面上一盘棋,上下联通的工作格局。对归口监督单位党组织和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移交纪委办公室直接处置。处置过程中派驻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驻优势,极大地提高了问题处置效率。
在工作机制上,实现监督常态化。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坚持抓早抓小,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对各归口监督单位干部职工上班状况及工作期间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督查,经常“扯扯袖子”,防微杜渐,进一步改作风、正形象。同时,抓住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以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的方式,加大对被监督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力度,防止“四风”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