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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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廉洁关”未过18名干部被取消评优资格
来源: 作者:池龙祥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7-21 09:46:46

“经核查,2019年11月市纪委给予郭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取消本次评优资格……。”今年以来,彬州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精神,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综合日常监督执纪中掌握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牵头,构建了委机关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四室联审”机制,围绕信访举报、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受处分情况、问责处理等重点内容进行“四堂”会审,相关室作出意见后,分管领导签字,确保结果真实可靠,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组织部对相关室意见汇总后提出综合意见,由分管副书记签字后办公室加盖公章以正式函件形式回复,保证了意见回复规范性和时效性。

1-6月份,该市纪委监委对669人次进行审核并出具回复意见,其中18名党员干部因廉政方面存在问题被所在单位取消了评优树模资格,有力地把有“伤”带“病”的干部坚决挡在“门外”,真正使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及评优树模的一道重要关口,敲响“廉洁”警钟。

“政治关不过、余关莫论。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该立案审查的立即立案审查。同时,坚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刀刃向内,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监管制度,对回复意见中存在隐瞒或夸大事实、以权谋私、弄虚作假,造成核查结论失实的,坚决予以处理纠偏。”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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