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施行后,彬州市纪委监委采取多种方式学习、宣传、贯彻好《政务处分法》,并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政务处分法》适用于国家公务员法所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由法律授权,或者由政府委托来行使公共事务职权的公务人员;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等六类人群,执行机关是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任免机关(单位),处分方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作出规范,有利于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促进广大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为惩戒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构筑起一张严密法网,为更好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彬州市纪委书记宋泽表示。
彬州市纪委通过集中学、个人学、交流探讨学等形式,在微信工作群及时上传分享解读《政务处分法》资料,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随时可翻一翻、看一看、学一学,力争学深悟透《政务处分法》精神实质和要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不断学思践悟,大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能力。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政务处分法》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促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毫不松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达到1+1>2的效果。”彬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