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快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公布了。”三原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宋立荣第一时间在委机关微信工作群转发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很快引起大家的关注。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发布后,三原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部室负责人率先学、组织干部集中学、发手机短信交流学、微信工作群转发学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是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政务处分权、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举措,改变了过去处分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有利于提升政务处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其应当给予的政务处分程序、处分执行、申诉等作了具体规定,全面、系统地规范了政务处分制度,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强化监督实效提供法律依据。”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西明在集中学习会上强调。
“我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加强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培训,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不断提高执纪执法能力水平,确保监察权依法行使、公正行使、在阳光下运行。”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杨震说道。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出台后,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处分和执行予以明确,为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大程镇纪委书记张征说。
“我们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好、用好政务处分法。要将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创新举措,丰富载体;要发挥党纪和法律的协同作用,充分彰显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下一步,将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