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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兴平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探头”作用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22 09:23:39

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始终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把廉洁意见回复作为做细做实监督的重要抓手,对拟评先评优的个人、拟提拔任用的被监督单位干部精准研判、认真进行“廉政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评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1--6月份,共回复被监督5个单位党员干部廉洁意见12人次。

严格程序流程,确保规范有序。驻局纪检监察组始终坚守政治站位,准确研判决策,为干部廉洁情况精准“画像”。在办理廉洁意见回复过程中,按照“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程序,先收集情况,建立廉洁意见台账,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对收到的廉洁意见征求意见函,首先查询派驻组线索台账、案件台账和信访举报台账,再将征求意见对象的基本情况由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党风室、审理室及所在党组织分别把关后,由驻局纪检监察组统一汇总意见,出具回复函,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真实可靠。

坚持实事求是,力促全面客观。驻局纪检监察组及时受理,重点围绕征求对象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内容进行廉政审核。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四个注重查清:注重查清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问题等涉及的问题线索;注重查清是否有违反党风政风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注重查清是否存在立案审查或正在被立案审查情况及处分期限是否结束问题;注重查清征求意见对象所在党组织对其的处分情况,确保廉洁意见回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全面精准。

此外,驻局纪检监察组在办理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中,要求所有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对廉洁意见回复工作中存在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肃追责问责,严防“灯下黑”,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查和回复,确保回复意见的准确性、真实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务必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干部提拔、评先评优的门外,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政治显微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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