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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纪委监委“以案促改”筑防线
来源: 作者:李娟丽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03 10:50:58

彬州市纪委监委狠抓典型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强化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党员干部真正从中吸取教训,防患于未然,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

警示教育提“免疫”。彬州市纪委监委原文学习《关于姜国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关于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印发了《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姜国文赵开江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活动的安排意见》,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警示教育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5月中下旬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学习、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总结提高5个阶段。同时,结合警示教育活动,开设纪检监察论坛,形成“人人当老师、全员讲法纪”的良好氛围,让党纪法规真正入心入脑。

实名通报强威慑。为形成有力震慑,加强警示教育,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涉黑涉恶“保护伞”、扶贫领域弄虚作假典型问题典型案件,剖析案发原因,通过认真学习通报、深入开展纪法教育,深挖问题根源,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力求“查办一案、教育一片、解决一类问题”,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

健全机制促长效。彬州市纪委监委聚焦力量,严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查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深挖“保护伞”案件,以监督执纪实效,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细化以案促改工作流程,深挖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堵塞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

彬州市纪委监委将“以案促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载体和有力举措,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实现以案促改工作由阶段式向常态化转变、向制度化延伸,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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