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武县供销联社围绕落实主体责任,从管人管事管思想、加强源头治腐等关键点入手,突出重点,精准定位,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了全面责任的落实。
一是在加强学习、深化认识上重视责任。县社党组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中央全会开幕式,组织学习全会《公报》《决定》及有关“三农”工作要求等,掌握思想精髓,领会精神实质。又利用召开党课时机,围绕《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这一课题,从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主体责任的实质和内涵、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工作、落实主体责任的措施保障四个方面,为全体班子成员和各厂、公司和基层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报告13场次,使大家真正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明白人”、“责任人”和“带头人”。
二是在创设条件、积极支持上体现责任。积极支持纪检监察组推进“三转”,聚焦主责,回归主业,对县纪委监委抽调工作人员工作进行调整,不再承担本单位业务工作。购买《监察法》、《监察法》释义、《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监察法》学习问答等业务图书32册,为纪检监察组配备打印机1台,为纪检组干部调配了电脑。同时,配合和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多次提供工作会、推进会举办场所,并积极做好会务服务工作。
三是在加大力度、强化督查上强化责任。按照县纪委监委和县社党组建立的廉洁过节常态化机制的要求,元旦、春节、清明等节日前,都下发通知提出廉洁过节要求,并进行明察暗访,公布举报电话,起到了有效的警示提醒作用。组织工作组对13个基层社、厂、公司进行了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聘请评估公司对全县供销系统各厂、公司、基层社资产进行了评估,用专业的手法、专业的角度和专业的水平,做到“资产有台账、资金与专户、管理有专人、监督有措施”,从而形成“不能腐”的防腐机制,将干部职工的保护、监督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在从严管理、严格问责上落实责任。制定出台了《长武县供销系统干部职工使用微信“八个不准”》,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微信使用情况的监管;年初,采取“不打招呼”“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方式,对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到岗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并对工作突出的两名队员进行了奖励;4月16日,对供销系统召开工作会无故开会迟到,未履行请假手续的2名基层负责人实行了谈话提醒,并责令向党组写出书面检查;认真落实“三项机制”要求,对1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临聘人员进行辞退,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