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兴平市纪委监委坚持从办理违纪案件当中深挖案件法纪作用,以案件促进违纪个人认识错误,坚持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案中人”教育“身边人”,实现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深度融合,切实推动警示教育向纵深发展。
坚持以案示警,深化警示教育。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中人”的警示作用,以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围绕违规获取超额补贴、超标购买办公家具、违规审核人员评优资格等问题,深化开展警示教育,针对关键少数、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引导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深刻吸取教训,进一步认识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危害,增强党员干部改作风、转作风的思想自觉。同时,充分发挥好谈心谈话和监察建议,引导受处分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提高干事创业积极性,督促所在单位落实整改,达到警示一片的目的。
坚持以案为戒,深入查摆剖析。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违纪案件,从中剖析问题根源,认真检视,深入寻找“病灶”。根据已经查办的案件反馈的问题,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风险集中的系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涉及较多的单位,紧盯案件多发易发的乡镇和单位,认真做好反思检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监督向下延伸,在抓住“关键少数”的同时,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坚持精准施策,深刻标本兼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四种形态”,根据其错误性质和情节,认真分析全面查找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按照容错纠错情形准确研判,妥善分类处置,发挥纪律审查的教育治本功能。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深入分析原因,做实“以案促改”工作,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及整改进度台账,针对性研究对策措施,着力加强建章立制力度,从源头上解决同类问题,切实推动问题改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