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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淳化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10 09:20:35

驻淳化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关于印发<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及<2020 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自身建设,把准工作方向。该组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全县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要求,组织纪检监察组干部认真学习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业务知识和中央督导组督导重点以及方式方法。同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有关室部的沟通协作,把准工作方向,为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


督促部署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开展,该组及时对归口监督6个单位的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一方面,督促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中、省、市、县扫黑除恶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始终绷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弦。另一方面,督促各单位开展好“回头看”,对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重视程度、认识水平、开展态势进行自查,坚决杜绝“松口气”、“歇歇脚”的厌战弃战情绪,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立足职责定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一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外公开了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电话及邮箱,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受理台帐,及时受理涉黑涉恶信访举报。二是明确监督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尤其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保护伞”问题及时重点查办,对性质恶劣、情节较重的案件及时上报。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日常履职不力、疏于监管的职能部门用好问责利器,以精准有效问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三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对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驻淳化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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