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魏国相国白圭在防洪方面很有成绩,他善于筑堤防洪,并勤查勤补,经常巡视,一发现小洞即使是极小的蚂蚁洞也立即派人填补,不让它漏水,以免小洞逐渐扩大、决口,造成大灾害。白圭任魏相期间,魏国没有闹过水灾。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千里长堤虽然看似十分牢固,却会因为一个小小蚁穴而崩溃的道理。更是警示我们党员干部一定要为政清廉,做到防微杜渐。一个人的腐化堕落是一个由小到大、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当存在微小的违纪违规的“微腐败”时,如果不能悬崖勒马,洗心革面,痛改前非,就会一步步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所谓微腐败,就是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公权乱用行为,其典型特点:一是小,腐败行为小、价值小,如拿群众一颗大白菜、抽服务对象一包香烟、吃受害人一顿便饭等;二是广,腐败行为发生频率高、很普遍,如前来办事的群众给干部送的一包包烟,干部们予以“笑纳”;三是隐,一般人认为是人之常情,意识不到这也是“微腐败”行为。四是默,群众对这类行为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即便有怨言也是默不发声、听之任之。
众所周知,相对于“老虎”、“狐狸”的贪腐来说,农村村组干部的贪腐充其量算作“小蚂蚁”。然而,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在不断增加,村组干部手中掌管的“权力”也在不断加大。一旦失去有效监管,“小蚂蚁”照样干出“狐狸”“老虎”的事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查处的基层干部涉农腐败案件不胜枚举,其中不乏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案件。
这些发生在农民身边的涉农“村官腐败”案件,大多涉及征地拆迁补偿、涉农惠农资金、贪污挪用救灾救济款等领域,直接侵害农民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极大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已经成为乡村振兴建设中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成为破坏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大“毒瘤”,也因此成为农民群众最为痛恨的腐败现象。
惩治涉农微腐败,要有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微腐败虽然相较于“巨贪”没有那么大的破坏力,没有给群众、社会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但我们依然要清楚认识到,微腐与巨贪之间只是程度不同,并无本质区别。而且,微腐败发生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农村基层一线中,干部队伍的吃拿卡要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要维系好党同群众的情感纽带,必须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秉持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要坚持以无禁区、全覆盖、强高压、长威慑的方式开展好涉农微腐败整治工作。
先秦·韩非《韩非子·喻老》载:“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任凭涉农微腐败现象肆意蔓延,必会民怨深积,最终引发党和国家与人民离心离德的质变。要实现新时代国富民安的中国梦,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而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须高度重视涉农微腐败,打造出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干部队伍,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一切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