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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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条例》,争做有思维、善担当、知敬畏的青年纪检监察干部
来源:秦都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 作者:闫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6-24 17:30:50

在建党百年之际,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8章59条,包括总则,领导体制,产生和运行,主要任务,工作职责,派驻、派出机构,队伍建设和监督,附则等内容,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基本遵循。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奋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的又一次赶考。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学深悟透《条例》精神,积极落实《条例》要求,争做三种“标点符号”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渝地走好新的“赶考路”。

勤学善思,做有思维的“问号”纪检监察干部。《条例》是我们党的历史上首部全面规范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的条例。《条例》的内容新在何处?面对工作中接触到的新领域、新对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学会抛问号,发挥好问号作用,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把学习《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对照《条例》新规定新要求,认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政策、专业知识水平等综合素质和执纪监督水平,才能在“赶考”的画卷中,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身体力行,做善担当的“破折号”纪检监察干部。《条例》全文详细明确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涵盖了纪律检查工作方式、措施、权限、程序等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通过主动作为,增强担当意识,永葆斗争精神。在纪律审查工作中善于主动作为,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依规依纪采取谈话、查询、调取、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等措施,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受监督、有约束,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疫情防控过程中,作为青年纪检监察干部要冲在一线,争难任务身先士卒,主动下沉社区一线,参与疫情流调、筹备物资、核酸检测、卡口管控等工作,不断提高履职担当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才能在“赶考”之路,迈出扎实稳健的步伐。

明理慎独,做知敬畏的“感叹号”纪检监察干部。《条例》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了全面的规范并提出严格的措施要求。规定了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过问干预案件的登记备案、履职回避、保密、从业限制、安全责任等具体管理制度,实现对人员、事项、流程的监督全覆盖,强调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确保将严管严治落到实处。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自诊自断,持续输入“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思想防腐液,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挺直腰杆监督,板起脸来执纪,狠下心来问责,只有始终保持“赶考路”上的清醒,才能在纪检监察的“大考”中,书写一份自己满意的“高分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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