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巡察已经实现了一届县委任期全覆盖。回顾过去,县级巡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思想上不重视,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整改落实不扎实、不细致,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直接影响了县级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就巡察整改而言,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来讲,要把握好“四个关键”。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巡察整改,是检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政治担当的“试金石”,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充分认识抓好整改落实是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抓好整改作为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坚决有力的实际行动保障和推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务必严明工作责任。要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入研究,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以扎实的履职担当切实抓好整改。要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从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党组织负责人要担起抓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做好整改落实的组织、执行和推进;班子成员要担起抓整改落实的重要责任人责任,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分别牵头承担好整改的各项具体任务。
着力抓好整改实效。要以“钉钉子”精神和一抓到底的韧劲,推动整改举措落实、落细、落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把部门摆进去,精准定位、靶向发力,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要立足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和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努力实现整改工作与日常工作同促进、共提升,切实助推巡察成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区别对待巡察整改。巡察整改是政治巡察的关键环节,是巡察“后半篇文章”,不能把巡察整改当作一般事务性工作来对待。譬如,让办公室拟写一份整改方案、一份整改台账、一份责任清单等。一些党组织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落实巡察整改。个别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忙于业务,既不周密安排,也不督促检查,被动应付整改工作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所以,我们要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整改彻底,落实到位。
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是每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整改工作责任主体,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凝聚思想共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整改的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和刚性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推动整改见成效、出成果,以实际行动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努力交上一份让群众满意、干部认可、党委放心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