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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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纪律规矩,坚守使命担当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8-17 10:53:41

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纪律规矩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在百年发展历程中,党的纪律逐步形成并不断健全,纪律建设日益发展并不断深入,为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可靠保证,为维护党团结统一提供了有力武器,成为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成立伊始就强调党的纪律,早在1920年,陈独秀提出即将建立的中国共产党应该是“民主集中制”。中国共产党建党之初即坚持列宁主义原则,强调党内纪律的至高无上地位。

一大纲领奠定“纪律立党”基石,有10条涉及基础性要求。比如,确定组织纪律和保密纪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高压环境下能够生存、现固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经验。再比如,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和财务监督,设立财务委员和中央执委会监督地方财务等。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一些地方党组织也开始设立会计,负责党费管理并向中央报告收支,说明党幼年时期就有了维护财经纪律、预防腐败的思想萌芽。但由于缺乏专门条款、具体规定和执纪监督的机构、机制,党纪更多靠党员自觉遵守。

二大党章首次设立“纪律”专章,第四章专门讲“纪律”,共9条900余字。明确提出:凡一个革命的党,若是缺少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组织与训练,那就只有革命的愿望,便不能够有力量去做革命的运动。二大党章还创设特派员,代表中央派往各地指导工作,成为党内巡视制度的萌芽和开端。从三大到六大的党章都有纪律专章,在二大规定的架构基础上做了补充、修改与完善。

五大召开之前,随着革命高潮和北伐战争的胜利,党员数量进一步增长,党内不良现象开始出现,出现少数人用贪污挪用公款等腐化堕落的现象。为此,1926年8月,中央颁布了历史上第一份惩治贪污腐化分子的文件《中央扩大会议通告-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建立中央监察机构也成为党内上下一致的呼声。五大主动将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列入议程,选举产生了以王荷波为主席、杨匏安为副主席的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并强调“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明确成立监察委员会的目的是“为巩固党的一致与权威”,拿出两章分写“监察委员会”和“纪律”,对纪律要求、执纪机关确立了基本框架,针对不同违纪情况规定了警告、留党察看、开除等不同方式,开辟了党内监督“有组织,有纪律”的新篇章。

六大党章基本保留五大党章的内容,但比五大党章增加三章,减少32条,强调“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撤销了刚刚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导致党内监督“有纪律,无组织”。

七大党章把党的纪律建设推向新阶段。在总纲部分专门论述了纪律问题,“必须经常注意清除自己队伍中破坏党的纲领和党章、党纪而不能改正的人出党”,肯定了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党的纪律的特征和执行纪律的严肃性。重新将“党的监察机关”作为一章,明确在党委指导下工作”,确定党委指导下的监委会工作模式,对后来的纪律检查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专门列了“奖励与处分”一章,并确立了纪律建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于正确执行党内纪律,保障党员正当权利有重要意义。

没有铁的纪律,就没有党的团结统一,这就需要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才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让触碰法律、纪律底线者付出代价,持续释放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治理成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切实凝聚起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

(武功县纪委 闻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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