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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保护伞”来了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6-05 11:48:49

5月2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2879票赞成、2票反对、5票弃权,高票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万人大礼堂,民众权利的宣言书、人民群众的“保护伞”,来了!

5年,七编,84章,1260条,一串串数字宣告新中国正式迈入“民法典时代”。民法典以保护民事主体权利为构建主线,对于公民而言,从呱呱坠地享受百般关爱,到鬓白如霜儿孙满堂;从清晨迎接第一缕阳光,到下班回家酣然入梦乡,生命的时时刻刻都在与民法打交道,受法律规制,受法律保护,民法典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可谓是事无巨细。

民法典充满了“人民性”,平等、包容,它前所未有地关注着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项权利,正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所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确实,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都与民法典息息相关,婚姻、继承、隐私、住房……民法典标注着每一个人一生的权利,它聚焦于老百姓所急所需所想,致力于破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保障人民的权利,始终贯穿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它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制度,都实实在在作用于社会现实,都具体到了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团体身上。这种联系不是一时一事,而是贯穿始终且关乎到每个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分分秒秒,时时刻刻。民法典的每一条都是围绕着承认和保护民事权利、指引主体如何行使权利展开的,这也充分体现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权利”的宗旨。

民法典的“人民性”,还充分体现在了其关注社情、倾听民声、汇聚众智的立法过程。据不完全统计,在过去五年间,民法典编纂先后共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了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透过这组数字,我们不难看到民法典“开门立法”的群众路线,这充分彰显了我国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法治理念。而且,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强化了对人格的全面保护,成为了民法典编纂中最大的创新和亮点之一,也是世界民法典的首创。民法典人格权编,用了四十多个条文,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重要权利,表明了立法者充分回应社会大众对这些权利保护的关切,其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坚持人民至上,紧扣社会关切,作为民众权利的宣言书、人民群众的“保护伞”,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必将助力新时代“中国之治”跃上更高境界,必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征程上树起又一座法治丰碑。

(旬邑县纪委监委 肖芳民 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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