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在干部考察阶段,特委托你单位对李某等9名同志出具党风廉政意见。”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委在收到县委组织部发来的党风廉政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室部,层层把关,联合会审,并针对其中两名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专门研判,及时向该部门作出回复。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为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把“程序关”和“意见关”。在廉政审查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流程,确保回复意见准确、全面、客观、规范,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评优”。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虽然只有薄薄的一页纸,但却影响选人用人,更关乎政治生态,必须经过严格缜密的审查程序。”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为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县纪委监委两次修订《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对党风廉政意见口径作了进一步规范,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受理范围、回复内容、工作程序、查询要求等进行细化优化。
此外,县纪委监委加强台账登记与管理工作,对每一份征求意见函及回复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日常工作中,根据《淳化县县管干部廉政档案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遵循“应建必建、一人一档”的原则,持续健全完善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动态更新,为党员领导干部精准“画像”,保证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量。据悉,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9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3人次,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县纪委监委将持之以恒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分析研判,将‘严’字贯穿始终,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部‘清障开路’,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