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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纪委监委全方位推动案件查办“质”“效”双提升
来源:淳化县纪委监委 作者:魏洋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4-19 17:53:08

“调取审查调查对象主体身份证据材料是执纪执法的基础性工作。我们要注意主体身份不同,其审批处置程序也不尽相同。”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委干部能力提升“小讲堂”再次开讲,案件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业务干部围绕“如何规范取证”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淳化县纪委监委为了提高执纪审查质量,结合工作实际,特邀案件审理室主任寇文智为“小课堂”主讲人,从小角度、小切口入手开展培训,聚焦审核主体身份、审核程序文书、审核证据取得的合法性、审核定性量纪、审核事实证据五个方面对审查调查取证常见问题和认知误区进行解疑释惑,进一步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审查调查取证工作,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事关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严把事实证据、办案程序、定性量纪“三道关口”,采取了“集中检查案件卷宗材料+讲解审理业务要点”的方式,对8个镇(街)纪(工)委和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2019年以来的案件质量进行抽查评查,构建起“抽查检查+交叉评查+集中反馈+整改销号”工作闭环,推动案件质量持续提升。截至目前,评查案件116件,监督整改182个问题。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聚焦新形势下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制约案件质量的瓶颈问题,切实发挥调查研究在谋划思路、破解难题和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如何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量》专题调研报告,用于指导案件查办和提升质量。同时,及时将实践成果固化为机制流程,印发案件审理、审查调查等规范性工作指引,建立《淳化县纪委监委领导跟谈工作指引》《淳化县纪检监察系统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制度机制,稳步推动案件查办“质”和“效”双提升。

“案件审理部门是守牢案件质量的‘关口’,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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