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靶向治疗、精准惩治,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81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的有力抓手,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早纠正,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53人次,占比54.45%。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现场调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精准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教育提醒,切实把始发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2023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17人次,占比41.64%。
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教育挽救和有案必查并重,高举“戒尺”严惩“极少数”,围绕干部作风建设、专项整治等方面,精准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审查调查等手段,重拳高压正风肃纪,对不敬畏、不收敛、不收手的严查严处。让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悬崖勒马,有效阻拦党员领导干部由违纪逐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2023年,共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置第三、四种形态11人次,占比2.14%;占比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