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核方案中缺少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主体身份材料缺少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初核报告缺少初核人员签字,违纪违法事实材料被审查人意见签写不规范……”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张某正在和纪检监察室苗某就案件存在问题进行对接沟通。
“保障和提升案件质量,不能仅仅依赖审理这一道‘关口’,要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查审双方必须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为了打造真正意义上的案件质量共同体,淳化县纪委监委初步构建了案件质量‘三同’保障体系(即案前标准同步,案中管理同频,案后问题同查。)。”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介绍。
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以应查尽查、严查细查、立查立改为目标,开展拉网式评查。纪检监察室、审理室联合组成评查组分批次对县级、镇街、派驻机构2021年以来立案的案件进行全面“质检”,共检查案件98起,覆盖率达到75%。同时,将检查结果向各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通报,逐案反馈问题清单,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导向倒逼案件质量提升。
“以往大家各办各的案,横向交流少,加上长期办案形成的思维定式,很难注意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参加评查,对原来不规范的地方印象更加深刻,也发现了不少容易忽略的细节。办案是精细活,决不能马虎、轻率、疏漏。”在评查结束后,镇街一名办案人员如是说。
据统计,自案件质量“三同”保障体系构建运行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平均每案存在问题数量同比下降35%,未发生案件事实认定和条规适用方面的质量问题,保证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融合,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