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不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实现减存量、遏增量全面推进。去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532人次。
未病先防。该县纪委监委立足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实践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巧用善用批评教育、警示教育提醒、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善意提醒,巧戳“痛”处,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帮助党员干部检身正己、校准偏差。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391人次,占比达73.5%。
既病早治。该县纪委监委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现场调查等形式,进一步规范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质量意识,对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审理提前介入方式,精准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教育提醒,切实把始发问题消灭于萌芽状态。去年以来共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置132人,占总数的24.8%。
既病防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围绕干部作风建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等方面,统筹运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对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出重拳、下猛药。特别是聚焦“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时运用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等方式让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悬崖勒马,有效阻拦党员领导干部由违纪逐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做深做细“第三种形态”。去年以来共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置4人次,占总数的0.8%。
愈后防复。该县纪委监委贯彻“拔烂树”理念,对那些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坚决追究纪法责任,对疑难、复杂职务违法案件,加强与法检机关沟通协调,精准把握事实证据、纪法标准,对被问责处分的党员干部定期开展回访教育,适时与受处分人面对面交谈,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帮助其正确认识错误、正确对待处分、积极改正错误。去年以来共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5人次,占总数的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