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对我及时提醒,通过这次谈话,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工作中的问题,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积极改正,决不再犯此类错误。”这是近期淳化县纪委监委谈话室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是该县纪委监委常态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一次具体实践。
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重点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对症“开单”,采取提醒谈话、责任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提醒和纠正,防止“小错”变“大过”、“小病”变“大病”,真正把问题消化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干部。
此外,淳化县纪委监委不断前移监督关口,注重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移交等各类渠道排查起底,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帮助干部认清问题、纠正错误,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指明方向,跟踪督导,收到了良好效果。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对扶贫领域、民生领域等重要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倡议书等形式发送廉政提醒、推送廉政故事等纪律教育内容,常态化为党员干部敲警钟、明底线,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正衣冠,时刻紧绷纪律弦。
为了让“第一种形态”更有温度,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同志式”谈心谈话方式,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通过面对面的“拉家常”、谈心交流和警示提醒,帮助谈话对象在轻松的氛围中卸下包袱、敞开心扉,把思想谈通、把问题谈透、把认识谈清,真正实现“小病”早提醒早治疗。
“运用‘第一种形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对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可以有效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
截止目前,淳化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90人,占“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总人次的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