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全程参与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让我对审理流程、案件质量管控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自身综合业务能力也得到了很大提升。”近日,到淳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参与“以案代训”已经有一段时间的十里塬镇纪委纪检干部任科感慨到。
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针对纪检监察新兵缺乏实战经验,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不会办案、办不好案等存在问题,通过“以案代训”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为纪检监察干部及时“充电蓄能”,在“实战”中淬炼纪检监察审理“内功”。
在严格落实保密和回避制度的基础上,淳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从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各纪检监察室中,每两个月轮流抽调2名纪检监察干部到案件审理室进行跟班学习,全程参与自办和报批案件审核处理等工作,并亲手制作阅卷笔录和文书、装订案卷等。
“以前我们乡镇纪委的自办案件,一到审理环节总会遇到问题,有时候还会埋怨审理室同志太过‘吹毛求疵’,现在亲自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工作后,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该如何改进……”
参训期间,跟班人员参加案件审理实行一案一抽调,一案一审批。参审过程中,由主审人进行“一对一”帮带,跟班人员作为协审人,协助对案件的程序手续、事实证据、定性及处理建议进行审核,草拟阅卷笔录、审理报告以及处分决定等材料,从案件受理的形式审核到处分宣布执行后结案归档。通过对案件审核处理全过程深度参与,进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业务能力,有效推动队伍融合和纪法衔接。
“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以案代训’,是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铁军、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淳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以案代训”,有效盘活、整合了各镇(街道)纪(工)委和县纪委监委人员力量,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提升案件审理质量上实现了1+1>2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