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又绿青草岸,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绿色廉洁清明氛围,淳化县纪委监委依托“淳化纪检监察”公众号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出《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淳化县纪委监委倡议党员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以身作则,做到文明祭祀、廉洁祭祀、安全祭祀、绿色祭祀。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祭扫中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迷信;坚决不用公款支付个人祭扫产生的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坚决不公车私用;坚决不能以祭扫为名用公款相互宴请。
一定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淳化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四风”问题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清明节期间,淳化县纪委监委将组织人员深入各部门、各镇办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公车祭扫、公款吃喝、接受宴请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严惩戒,切实营造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