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所有案件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合规、流程严谨、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淳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通过“四项举措”,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加强业务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条规列入纪检组日常学习计划,不定期的进行组内培训交流、积极参加纪委业务知识学习、剖析典型案例、观看纪检监察业务课件等方式理顺思路、熟悉程序,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主动向县纪委相关科室咨询请教,不断提高案件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
拓宽线索来源。加强纪检工作宣传力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整理归纳,整合县纪委信访室和网上投诉举报资源信息,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建立高效、全面、精细的案件线索管理体制,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让群众多渠道、全方位的对政法干警进行监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严格办案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审查调查工作相关要求的文件精神,对拟立案问题线索(谈话函询)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预审、审批、汇报、提交相关材料、撰写请示、移送、处置等,严肃办案审批流程,坚持依纪办案,文明执纪,力求做到事实不清楚的不予审理、证据不确凿的不予审理、程序不合法的不予审理、环节不规范的不予审理。
注重防惩结合。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权力制约,围绕重要节点、关键环节及时下发廉洁提醒函,时刻警醒党员干警廉洁执法,远离腐败。对群众反映政法干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整改到位,防止“滚雪球”式铸错,坚持把案件审查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