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好廉政鉴定关卡,淳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全县政法干警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廉政鉴定严格把关,严肃关卡纪律,将“带病提拔”“带病评优”、自我要求不严、品行不端等不良现象挡在“关卡外”。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出具政法干警个人廉政鉴定30余份,集体廉政鉴定10余份,回复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共40余份。
严格程序。廉政鉴定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出具意见函,并报纪检组负责人审核,结合各单位信访室、监察室等意见进行联合审查,对无相关问题反映的人员,按程序给予意见回复,并由各部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最后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开具廉政鉴定意见。纪检组对出具的廉政鉴定意见,从征求意见、分管审核、用章、出具鉴定意见等环节逐一记录在册,确保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细化内容。结合各单位了解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目的性地对鉴定对象进行分析研判,最终得出结论。严格审核鉴定个人或者集体是否有信访线索、是否存在“四风”、是否有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等问题,确保审核全方位、无死角、无遗漏。同时,针对存在违纪违法、信访等问题或者正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正在立案调查等情形,纪检组应当提出审核意见,调取充分的证据,作为为征求提供选拔任用或评先表彰不被采纳的依据,保证廉政审核结果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严肃纪律。廉政鉴定的回复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保障客观公正,切忌因私人矛盾、关系户等主观原因产生非公正、非客观的回复工作,对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因其他主观原因造成回复意见结果失真等行为的严格查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与此同时,做好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从无到有的廉政审查资料逐一备份留存,规范管理。
政法队伍作为维护法律正义的中坚力量,必须把好个人和集体廉政鉴定意见回复工作的第一道关卡,必须严格程序关,细化内容关,严肃纪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