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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纪委监委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1-11 09:06:56

“我们是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你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今天来宣布对你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淳化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张主任向该县一名因酒驾问题被立案的公职人员宣布处分决定。

“我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而且还是一名共产党员,不仅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还知错犯错,触犯了党纪国法,我很惭愧,不管组织对我怎么处理,我都完全接受……”这名干部对自己的行为深感懊悔。

近年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把严厉整治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在常态化监督检查的基础上,该县重点关注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持续改进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的联合办案机制。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时,将涉及党员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县纪委监委对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坚持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既追究交通违法责任,又循线深挖,对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尤其是公务接待饮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问题一查到底、绝不放过。同时,该县还对公检法办理涉酒驾醉驾类案件的过程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立案、立案不移送等违纪违法情况坚决追究责任。

“酒驾醉驾触犯党纪国法,害人害己,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下一步,将督促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谈心谈话、日常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既查酒驾问题,又要深挖彻查其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力信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立案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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