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和关心,今后我将引以为戒,把握大局,落实好我们村上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镇上安排的各项工作……”近日,因工作履职不力,淳化县某村党支部书记被约谈后感慨道。这是淳化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切实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监督首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风肃纪,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坚持把廉政谈话提醒、约谈和函询作为重要抓手,把工作重心从查办案件为主转向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监督责任,逐步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截至目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调查处理155人次。
该县纪委监委广泛运用检查抽查、受理信访举报、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方式发现问题,充分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通报批评等组织措施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成为淳化县纪委监委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通过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约束常在,不断筑牢思想防线。在强化日常监督和运用“第一种形态”中,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带动和促进整个监督体系不断健全和高效运转。
“我们着力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彻监督执纪全过程,综合考量行为性质、情节、后果、认错悔错及配合调查的态度等因素,在精准发现问题的基础上作出精准处置,推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