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认为我就喝了一点酒,被交警拦住是运气不好,理解不了我已经受到行政处罚了,你们还要处分我。经过你们今天的一席话,我明白了酒后驾车,于人于己都是安全隐患,造成事故后果更不堪设想,给我党纪处分是为了警示我以后不再犯错误,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我今后一定注意!”这是近日淳化县案件审理室人员和某案被审查调查人姚某进行审理谈话的一幕。在基层审理工作实践中,淳化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有效谈话方式和谈话技巧,严格履行谈话程序,努力将案件查办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融合最大化。
全面熟悉情况,做好谈前准备。谈话前,通过全面审阅整个案件材料熟悉案情,抓准违纪违法关键点,审查关键证据是否缺失,证据链条是否完整闭合,定性是否准确;通过查阅被审查调查人的谈话笔录、忏悔反思或检讨材料,了解谈话对象在审查调查期间的态度和表现,预判谈话对象的主要申辩点,确定审理谈话的重点和方向,做到有的放矢;通过和审查调查等部门沟通了解,全面掌握被审查调查人的身体、心理、家庭、工作、习惯爱好等情况,做到提前洞察谈话对象的身心状况,为谈话安全做好准备。
充分听取意见,抓准问题症结。审理谈话中让被审查调查人敞开心扉,说出心里的顾虑、面临的困难,帮其分析利害关系,做好答疑解惑。充分尊重被审查调查人的申辩权,倾听被审查调查人对违纪违法事实的陈述和辩解,增加谈话对象对组织的信任感。倾听被审查调查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认识,将被审查调查人认错悔错的表现、态度作为重要的量纪依据。倾听被审查调查人的权利保障情况,是否存在非法取证、侵犯被审查调查人合法权利以及其他违规办案问题,以确保办案过程依规依纪依法,充分体现纪委监委对被审查调查人的人文关怀。
紧扣党纪法规,发挥教育功能。针对个别被审查调查人存在思想包袱较重等现象,淳化县纪委监委在跟踪帮助过程中不仅立足违纪违法事实,讲清被审查调查人的错误点,让被审查调查人清楚自己“问题出在哪儿”,讲清问题定性,详细告知被审查调查人违纪违法问题触犯的党纪法规,鼓励被审查调查人直面自身错误,深刻反省,解剖“病灶”。同时,对谈话对象适时积极鼓励,为其解开心结,使其从内心深处认识到组织作出的处理在于教育、挽救和保护,从而放下思想包袱、端正思想态度、真心悔过,真正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