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未收到过有关×××等2名同志的来信、举报。收到过关于×××同志的信访举报,经核查,问题属实,于2019年7月给予×××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影响期已过。以上3名同志建议不影响使用。”日前,淳化县纪委监委向县委组织部出具了3名进一步使用干部的廉政“诊断书”。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工作调动、职级晋升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格审核,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为构建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把好第一道关口。
在收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县纪委组织部、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会诊”,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限内,由各室签字确认、领导签批,最后由组织部及时、准确出具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复函,对相关部门作出回复。
县纪委监委还从责任压实和保密原则出发,强化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意识,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规范性。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把有“伤”带“病”的干部挡在提拔选优的门外,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问题发生;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保护、激发干部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11人,建议不予提拔任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