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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
来源:市纪委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13 09:35:03

去年以来,淳化县坚持压实“两个责任”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2019年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中,淳化县综合得分97.61分,全市排名第五,较上年度上升七个位次。

高点谋划安排,推动“两个责任”落细落实。累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纪委全会、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等29场次,研究安排“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判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修订完善了淳化县《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办法》,出台了《关于落实2019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把县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划分为7大项26小项,列出了《中共淳化县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把班子主体责任细化为8个板块37项,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细化为125项,做到了任务上肩,责任到人。2019年对落实主体责任、领导责任不力的6名党员干部实施了问责。

强化精准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民生领域,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了群众利益不受侵害。2019年,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7件,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18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13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20人。查处营商环境领域问题2件,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深入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19项专项整治,共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38件,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25人。

从严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了《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巩固拓展纠正“四风”成果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实行会议审批报备制度和“年计划+周统筹”制度,设立基层减负监测直报点9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党纪处分10人,组织处理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件,党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5人,通报曝光2件2人。

加大惩治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76件,立案140件,结案125件,党纪政务处分134人,其中:查处科级干部13人,一般公职人员45人,村级党员、干部76人,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件1人。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2019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83人次。

(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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