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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纪委监委强化监督确保疫情捐赠款物用在防控第一线
来源: 作者:市纪委管理员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2-10 09:22:58

“淳化县姜家河煤矿捐款30万元,淳化绿缘美达建材有限公司捐赠消毒液980公斤,一次性口罩2000个,孙明新捐赠84消毒液5桶(25公斤每桶),标准6号氯漂液28桶(25公斤每桶)......”这是淳化电视台正在发布的疫情物资捐赠情况的公告内容。


随着广大干部群众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越来越多,确保捐赠的物资用在防控第一线,发挥最大效用,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接受捐赠物资情况监督检查组。检查组先后深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镇办中心和村组就疫情防控捐赠物资管理及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来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了《淳化县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防控物资管理办法》,规范了捐赠物资管理使用流程,明确捐赠物资由县慈善扶贫协会造册登记核算,对定向捐赠物资及时拨付捐赠者指定单位;非定向捐赠物资,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镇办中心都设立了物资专用库房,对捐赠物资、采购物资、分配物资实行造册登记、统一保管、专人负责,并及时按规定的配发范围进行发放,确保了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截至2月6日24时,县疫情指挥部将接收的捐赠款物情况以公告的形式在县融媒体中心的多个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了4期。


督查组要求,各单位要对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做到全程公开、透明;要台账式管理,做到全程留痕;非定向捐赠要集体研究或有请示报告。同时,督查组检查所到单位、镇村时,对县纪委监委印发的“十条禁令”中严禁将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迟滞拨付、改变用途,甚至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截留、私分、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的纪律要求进行了重申。

(淳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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