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某某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三标注一加盖’不规范,陪送交接‘两不许一报告’填写不完善……”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对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开展专项评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推动问题整改。
案件评查是保证案件质量的“关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坚持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聚焦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问题5个多发易发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关于对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案件质量开展专项评查的通知》,细化评查评分细则96条。
在案件评查中,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查-审-评-反-改”全流程工作机制,坚持“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相结合,通过案件承办部门自评、室组地交叉互评、审理终评方式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全面梳理汇总典型问题,及时反馈案件承办部门限期整改。集中整治以来,共评查案件98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44个。
问题发现源于个案,整改却不局限于个案。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旬邑县纪委监委持续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对整改事项实行“反馈—整改—复查—销号”台账式管理,督促案件承办部门聚焦突出问题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变“个案检查”为“普遍指导、系统整改、全面提升”。同时,审理室认真归纳总结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印发模拟案件,供案件承办部门学习,不断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是一次检验案件查办成效的检验,也是一个实战实训、交流学习的平台。”旬邑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把案件质量评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持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