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提醒,我一定认真整改,认真反思问题根源,按照规范流程进行处理……”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某镇在对外发布的信息中出现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及时对该镇负责相关工作的党员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及时整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好“第一种形态”,推动提升监督质效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注重“治未病、防大病”,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专项巡察、审查调查等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及时提醒党员干部自警自律、担当作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我们坚持抓早抓小,对轻微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扯袖子、敲警钟,让他们及时知错纠偏。”旬邑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党员干部151人次,占“四种形态”的51%,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加大对“第一种形态”处理后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全程跟踪督办,对落实“第一种形态”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推动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夯实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坚实基础。开设“纪法微课堂”“清廉旬邑大讲堂”等,组织全体干部逐章逐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确保在日常执纪执法中精准规范应用“第一种形态”,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我们将继续坚持严管厚爱,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在抓早抓小,抓常抓实等方面持续用力,切实守好管党治党第一道防线、保护爱护党员干部的第一道关口。”旬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