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核报告中个别语言文字使用不规范”“移送审理登记表未签署审理意见……”近日,旬邑县纪委监委创新工作思路,聚焦“评、查、改”三大环节,针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期间查办的案件质量开展专项评查,为案件卷宗“挑毛病”“找不足”,助推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精准“评”,把脉案件质量。旬邑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采用自查自纠、交叉评查等方式,对县镇(街道)两级纪检监察部门集中整治以来查办的已办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由评查小组对每一起案件进行量化评分,按照ABCD四个等级评定等次,逐案逐卷深入检查、分析和评价,以评促改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深入“查”,挖掘问题根源。做好案件评查重点在“评”,关键在“查”。旬邑县纪委监委由案件审理室牵头,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及委机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案筛查,对集中整治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同时交叉评查,从“细枝末节”上找瑕疵、挑毛病,互相“揭短亮丑”,对案件查办全过程逐一“过筛”。通过现场阅卷、集中评查等方式,按照一案一评查、一案一清单原则,形成集中整治案件自查评查问题清单。集中整治以来,共评查案件78件。
坚决“改”,提升案件质量。为防止案件评查“一评了之”,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边评边改,将以评促改贯穿评查工作始终。现场评查阶段,逐案逐卷“解剖过筛”,将发现的问题“点对点”反馈至案件承办部门立行立改,现场评查结束后,由案件审理室对问题清单进行归纳总结,实行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助推案件查办“质”与“效”稳步提高。截至目前,建立了59件案件自查评查问题清单,现正有序整改中。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既是一次检验案件办理的成效,也是一次实战实训、交流互学的契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查摆问题与推动整改相结合,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