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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打好监督执纪“组合拳”
来源:旬邑县纪委监委 作者:秦兴隆 燕春红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4-03-19 11:10:52

2023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紧扣监督首责,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14人次。

常态规诫有方。县纪委监委紧盯第一种形态不放松,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善于“抓早抓小”,对于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诫勉谈话等方式教育警醒党员干部,达到治小病于未萌,实现“防治未病”效果。去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02人次,占总人次的48.8%。

处理守底有力。综合运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存在违纪问题的,依纪依规、恰当运用党纪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截至目前,运用第二、三种形态处理202人次,占总人次的48.8%。

惩戒震慑有威。果断和准确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严厉惩治“极少数”来教育警醒“大多数”,让监督执纪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一年来,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0人次,占总人次的2.4%。

“惩治不是目的,教育警醒才是初衷。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贯彻“治病救人”的工作指导,把从严执纪问责与容错、纠错有机统一起来,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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