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问题线索应如何规范办理?程序怎么走?处分决定书的格式、制作有哪些要求……”近日,在旬邑县纪委监委举办的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上,委机关各室部主任根据工作中的经验及遇到的各类问题给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做专题授课,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守正创新,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通过开展专业化培训、建立查审沟通反馈机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狠抓案件质量提升。截止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90条,立案202件,处分191人,追回违纪资金110万余元。
县纪委监委定期举办审查调查业务培训班,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员培训。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系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熟知案件办理流程、审批权限。对照培训内容,认真查找办案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及时总结案件查审实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定期印发“审理工作提示”,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学习交流,为案件审查调查和审理工作提供“跟踪辅导”。同时,聚焦案件办理过程中调查取证、笔录制作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定期举办专题“微课堂”进行“靶向辅导”,精准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素质和能力。
在开展案件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中,通过定期检查、打分量化等方式,推动案件质量自查评查工作落细落实,不断强化案件办理部门自查意识,压实办案人员责任。围绕案件办理关键环节以及部分重点领域工作,定期开展镇(街道)纪(工)委案件质量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评查报告进行专题反馈,督促整改完善。
此外,县纪委监委建立查审沟通反馈机制,充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在案件质量提升中的协调促进作用,突出抓好案件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案件统计等工作。强化审理部门靠前监督、靠前服务,促进审查调查与审理部门内部沟通协调更加紧密。坚持书面反馈问题及补证建议,做到每个案件规范标准,有效避免查审双方口头沟通出现遗漏、理解不清等问题,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