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约谈常态化,不断强化问责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防微杜渐。坚持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抓牢抓实,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公开通报曝光典型违纪案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打好“预防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敲响警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形成震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坚持严管厚爱。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一般违纪演变成严重违纪,甚至发展成违法犯罪行为,让小错误发展成大祸患。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果。明确“四种形态”适用情形和采用方式,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线索,对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触犯了纪律红线,但情节轻微的问题,通过党纪处理使党员干部及时回头,悬崖勒马,对严重违纪问题,坚决立案审查。
坚持高压惩治。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惩不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执续释放高压惩腐态势。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蹲点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分析信访举报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
1月至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四种形态303人次,同比下降25.2%,其中第一种形态160人次、占总人次的52.8%;第二种形态128人次、占总人次的42.2%;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总人次的2.6%;第四种形态7人次、占总人次的2.3%,第三、第四种形态运用较少的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占比较去年同期增加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