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纪委监委今年以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进约谈常态化,不断强化问责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教育提醒,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送廉政短信,敲响警钟,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形成震慑;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轻微性、苗头性问题,通过诫勉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持续彰显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实践效果,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持续开展“蹲点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定期开展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分析信访举报线索,不断拓宽线索渠道,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快查快办,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释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鲜明导向和强烈信号,坚持有案必查,防止一般违纪违法问题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果。明确“四种形态”适用情形和采用方式,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线索,对问题线索快查快结,对触犯了纪律红线,但情节轻微的问题,通过党纪处理使党员干部及时回头,悬崖勒马,对严重违纪问题,坚决立案审查。
今年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30人次,同比下降27%。其中第一种形态126人次,占总人次的54.8%;第二种形态91人次,占总人次的39.6%;第三种形态8人次,占总人次的3.5%;第四种形态5人次,占总人次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