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县区快报 / 旬邑县 / 正文
旬邑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领导首谈”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来源:旬邑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小龙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3-06-21 11:13:50

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无安全不办案”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领导首谈”制度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好“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有关规章制度,把好审查调查入口关,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压实安全责任,健全“领导首谈”工作制度。根据中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领导首谈”制度的工作要求,对标自查,狠抓落实,制定了《旬邑县纪检监察机构领导首谈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固了审查调查安全防线,规范了领导首谈工作。《规范》明确要求,领导首谈按照谈话对象职务职级相适应的原则,确定首谈人,适用范围包括启动初核程序后,根据问题线索研判结果视情况与被核查人开展领导首谈,及启动立案审查调查程序后,承办单位在综合分析案件性质、社会影响度后与被审查调查主要对象及关键涉案人员开展领导首谈。首谈内容要突出“四个讲清”,即讲清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形势、讲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和“四种形态”运用的实质要义、讲清“主动讲”与“组织查”的政策引导,指明积极配合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真诚悔改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控制影响、减少名誉损失等出路、讲清腐败主体与家人、朋友、涉案人的利益关系等。

丰富内容支撑,落实“领导首谈”方式方法。为了落实好“领导首谈”制度,打好“将对将、兵对兵”审查调查工作的“第一仗”,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质效。旬邑县纪委监委精心谋划,努力做到精益求精,首谈开始时,首谈领导要根据前期对谈话对象安全风险评估的情况再次综合研判,确保在谈话前确实难以了解谈话对象有关信息或者做不到应知尽知的,在谈话现场首先应当补充了解核实,做好风险评估后再进行正式谈话。首谈过程中,主要以政治性政策性引导为主,从谈话对象的工作、生活方面拉近谈话距离,然后根据前期对其分析研判涉案问题的情节,讲明党性原则、政策法规等,让其主动把问题交代清楚,服从组织的处理。其次在按照谈话方案谈话过程中,注意谈话对象心理变化、情绪波动,随时改变谈话方式。最后不能让谈话对象带着安全风险离开,一定要让对象打开心结,把问题解决在谈话现场。首谈结束后,根据案情变化,确需要对被审查调查人或其他关键涉案人员进行二次谈话的,审查调查人员要及时向首谈领导报告,首谈领导应持续做好谈话对象转变思想和提高政治觉悟的工作。

创新形式载体,提升“领导首谈”质量效果。坚持在日常案件查办过程中认真落实领导首谈制度,委领导带头首谈,坚持首场谈话是审查调查谈话工作的纲和魂,准确把握政策策略,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作用。一是通过领导首谈体现组织关怀,及时掌握谈话对象思想动态,打消其思想顾虑,形成政治审查调查的压倒性态势;二是促使谈话对象迅速进入状态并保持正确定位,积极交代问题,实现案件在短时间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在后续在谈话过程中审查调查员始终贯穿领导首谈精神和要求,全方位、深层次讲明纪检监察机关的态度和政策,以纪法威严服人,帮助审查调查对象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及时纠错改错,回到正确轨道上来,达到“治病救人”的最终目的。同时在日常审查调查工作中要求,凡是对落实领导首谈工作走形式、搞变通的单位,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对相关人员实施约谈;对连续出现两次以上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由县纪委协助分管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承办单位负责人实施谈话提醒;对出现严重安全事故事件的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截止目前,旬邑县纪委监委领导带头开展“领导首谈”共52场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