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领导首谈”制度的工作要求,坚持做到“领导首谈”在执行上充分彰显组织关怀有温度、执纪执法有力度、谈话对象认错悔错有态度。2020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领导共带头开展“领导首谈”43场次。
谈话前精心谋划,努力做到应知尽知。开展“领导首谈”前期,委领导高度重视谈话前的组织和部署工作,靠前指挥、跟进指导,要求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研判,充分考虑谈话对象的身体状况、性格特点、家庭关系等信息,以及线索来源、问题性质、涉案程度、谈话目的等因素,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委机关单周“干部夜校”、双周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的平台扎实开展安全思想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两个意见”“一个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对“领导首谈”制度的内容进行深学细悟。认真做好前期谋划,制定个性化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研判可能诱发的各类安全风险。细化明确首谈人员,科学审慎安排谈话方式及谈话地点。
谈话中规范方法,积极消除思想顾虑。“领导首谈”过程中主要从讲政策、严纪律、谈感情三方面入手。对于有较大违纪违法事实或者心存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一是强调党员义务和权利,让其不要忘了初心,知道其手中的权力是谁赋予的;二是严明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让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三是通过谈工作、聊家庭、表关心的方式进行心理疏导,让谈话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家人的关心,使其逐步放下思想负担,积极配合组织调查。例如:在办理县城市建设征收补偿中心原主任刘某某留置案件中,通过询问其在留置期间的生活状况,并向刘某某转达家人的关心,展现了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使其端正态度放下思想包袱和顾虑,随后对其讲明政策、严明纪律,让其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使其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心理逐渐破防。
谈话后跟进指导,关注进展开展回访。旬邑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委领导进行领导首谈后,要继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参与重要问题、重要节点的研判和分析,跟踪指导案件的查办。对于案件情节简单、结果预见明显的可以适当向其讲明处理意见,使其积极主动配合审查调查工作,指导办案组尽快完善证据闭环;对于案件复杂、违纪违法情节严重的,首谈领导要靠前指挥、强化现场把控,适时继续参与审查调查谈话和指导取证工作,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为确保谈话对象的思想负担得到有效化解,积极开展了谈话结束后一周内安全风险高发期的适时适度回访教育工作。积极了解谈话对象工作、生活情况以及思想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并及时将情况请示报告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