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纪委监委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56人。
坚持预防为先。为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战略方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更好履职尽责。县纪委监委把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选动作”,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督促新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为新提任干部履新打好廉政“预防针”。廉政谈话时强调,新提拔干部要过好“政治关”,做到对党忠诚;过好“权力关”,做到依法行政;过好“纪律关”,做到廉洁自律;过好“人情关”,做到慎独慎微。新任干部要自觉担当,履行好主体责任;注重日常,做好廉政提醒;突出风险意识,做好排查工作;坚持纪挺法前,践行好“四种形态”。截至目前,对全县领导干部32人(次)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坚持抓早抓小。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用多种方式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级通报的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戒、严守法纪,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要求全县各党组织负责人对本部门受处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普通党员干部进行常态化谈话提醒,并实时将谈话内容材料报送至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各室组地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推动“治病救人”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谈话提醒让被谈话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苗头,上紧纪律的发条,守住纪律的底线,拧紧了纪律的阀门,不给自己酿成大祸的机会。截至目前,督促各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321人(次),各室组地开展谈话提醒108人(次)。
坚持防微杜渐。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推动诫勉谈话工作常态化开展、规范化落实,夯实“第一种形态”,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谈话时认真梳理诫勉谈话对象存在的轻微违纪、失职失责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通过深入研判,确保掌握事实一清二楚、指出问题一针见血、提出要求一语中的。通过当头棒喝、促其警醒,把诫勉谈话变为遏制破纪违法的“重典猛药”。积极把握谈话时机,早谈细谈深谈,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注重找出深层次问题,了解谈话对象内心想法,帮助其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及时避免党员干部从思想滑坡走向违纪违法犯罪,避免小错酿成大错。截至目前,进行诫勉谈话30人(次)。
坚持严管厚爱。做到执纪不偏袒,杜绝简单执纪,粗暴问责,坚持严管厚爱结合,善于容错纠错。认真做好“后半篇”文章,开展“暖心回访”工作,让受处理的同志心服口服,对受到问责处理的,特别是年轻干部,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营造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重视制度和纪律的硬约束,又要强调发挥精神文化的软约束,坚持监督约束与鼓励激励并重、要加强经常性管理监督和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坚持抓早抓小抓初萌,加强经常性管理监督和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从制度和机制上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