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大力实施“一案三教育”,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的教育职能。今年以来共开展审理谈话21件,26人。
利用审理谈话对违纪违法当事人进行党纪政务法规教育。在审理谈话时,本着“治病救人”的目的,了解被审查调查人的思想动态,听取其说明和申辩。坚持“以案说纪”,告知被审查调查对象其违纪违法事实所触犯的党纪法规,明确具体内容和量纪标准,让被审查调查对象通过该案件掌握相关的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帮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以及该行为带来的严重危害和不良影响,消除其抵触情绪,从内心深处接受组织的处理,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利用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在审查结束后,认真分析违纪违法原因,说明案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会,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在对照中反思,强化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所在单位的制度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源头性的治理对策和建议,真正让处分“一张纸”变成教育“一堂课”,有效预防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利用定期回访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根据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适时开展回访教育。通过与受处分人走访谈话、在一定范围内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处分决定的落实情况,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上、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其正确认识过去的错误,消除顾虑,增强信心,扎实工作,为党和人民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