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断完善廉政审查程序,以四项举措把牢把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在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6批2021人次。
联动“会诊”,确保查准、查实。在收到征求部门的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委机关相关室部,根据各自职能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诫勉谈话、追责问责、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核查,全面汇总相关廉政信息,加强分析研判,确保意见全面、客观,待作出明确结论性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完成后,将廉政意见复函呈报单位。
实事求是,确保客观、公正。根据综合掌握的情况,在复函反馈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有病说病、有患说患,区别不同情况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全面、客观、准确的廉政意见。注重意见的实效性,明确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影响期,使“带病”干部相形见绌、无机可乘,对影响已过,且能积极改进、积极作为的干部做到不影响任用、评优。
三级审核,确保质量过硬。经室部联动“会诊”,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汇总意见、深入研判后,先提出初步回复意见,经分管常委、主管副书记、主要负责人三级审批,层层把关,审慎研究后,再由组织部给出明确性意见回复来函单位,确保意见质量过得硬。
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坚持一严到底,严格回复程序,规范回复用语,严格审核把关,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要求承办人员不得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不得私自泄露或议论征求意见对象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对把关不严、核查不实,弄虚作假,跑气漏风,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真、严重影响工作的承办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下一步,旬邑县纪委监委将持续以严要求、高标准,把牢把严党风廉政回复意见,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提升干部队伍纯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发挥“铁军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