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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细、准、严”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来源:驻旬邑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作者:杨娜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8-11 09:53:45

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始终把高质量办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在审查调查方面坚持做到“细、准、严”,全面提升办案能力,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在“细”上下功夫,深核案件疑点。坚持唯实唯细原则,提高执纪执法敏锐度。一是精细研判线索。对已掌握的问题线索深入分析人、事、物之间的联系,从细微处寻求突破,发现可查性高的问题线索。二是精细证据取证。严格按照取证规则,对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全面收集,准确筛选能够证明违纪违法事实的证据装卷定案。三是精细办案过程。认真检查核实文书格式、条款运用及定性量纪建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得到落实。

在“准”上下功夫,客观甄别区分。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按照违纪违法构成要件,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一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真正做到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二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

在“严”上下功夫,严格办案安全。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把“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意识刻印在心。一方面保障被谈话人安全,严格遵守谈话室“三表两单两书一卡”制度,做到手把手交接,在谈话过程中时刻关注被谈话人的思想情绪变化,快速应对突发情况,谈话结束后做好被谈话人思想疏导工作并定时跟踪回访,切实做到严管厚爱相结合;另一方面保障执纪执法人员安全,外调、取证、谈话过程中做好防疫措施,审查调查全过程要求2名以上开展工作,严禁单独与涉案人员进行接触谈话,确保安全制度高标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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