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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旬邑县委办纪检监察组“313”工作制提升干部管理质效
来源:驻旬邑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作者:王兴彬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5-20 10:38:29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规范管理和科学考核,推进其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当好监督“探头”作用。驻旬邑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着重从推行“三清单”管理、实施“一办法”考核、完成“三兑现”目标入手,明确职责定位、规范履职监督,推进派驻纪检监察组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推行“三清单”管理。全面落实工作清单制管理。采取年度目标清单、季工作清单和个人清单三种方式,目标清单按照纪检监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派驻工作职责和要求自行拟定,并将具体内容、具体目标、工作推进进度和完成时限等绘制成表格式的“作战图”。季工作清单由派驻组结合年度目标任务、中心工作和临时工作安排自行确定,采取条目式,明确每周计划开展的工作和预期效果。个人清单以工作日志进行管理,要求每名干部按照实事求是、一事一记、一日一记的原则,言简意赅,真实记录每天所做的工作,并写明工作地点、工作事项、工作参与者、取得的进展或结果等内容。通过推行工作“三清单”,既强化了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解决好工作谁来抓、抓什么及完成时限的问题,又便于跟进检查,促进了干部履职尽责。

实施“一办法”考核。制定出台《旬邑县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考核试行办法》,围绕德、能、勤、绩、廉,从政治学习、工作纪律、集体活动、值班加班、表彰惩处五个方面,结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和部室负责人、干部职工“三评议”,明确绩效考核量化内容、分值、评分标准,列出干部年度考核十项清单,构成绩效考核“拼图”,既使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有章可循,又使绩效考核办法成为促进履职尽责、强化廉洁自律的有力推手。

实现“三兑现”目标。施行“一季度一评价”和“一年一考核”,把“三清单”完成情况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采取评价“三清单”完成情况和落实情况,对照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打分,结合干部职工、派驻组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综合评议,评定每名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将每名干部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在年度目标责任制奖励、评选优秀公务员等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实现“三兑现”,用绩效成绩督促和激励干部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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