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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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纪委监委多项举措纠治基层监督泛化虚化
来源: 作者:郭安 燕倩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13 09:34:44

为深入纠治基层监督存在泛化苗头,切实为基层减负,旬邑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纠治基层监督泛化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监督重点。严格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对纠治基层监督泛化的工作提示》中明确的工作重点,对今年以来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排查执行报备制度规定情况,坚决纠治随意建立监督机制、新增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等问题;认真排查考核评价情况,坚决纠治以监督结果代替工作实绩作为基层工作好坏评价标准、第三方监督考核评价不专业不科学、考核标准脱离基层实际等问题;认真排查跨层级监督情况,坚决纠治不注重听取基层意见、基层真实情况难以向上反映、影响政策措施细化完善等问题。

落实相关纪法,精准规范问责。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精准、慎重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防止问责泛化。在问责过程中要让党员干部对问责保持敬畏,既不放过失职失责者,也不感情用事、不分青红皂白问责,防止党员干部出现“多干多错、不干不错”的思想。做好问责工作“后半篇文章”,健全问责决定执行、以案促改、对被问责干部定期回访等制度。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层层问责、拿问责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顶锅”,向下问责、问下不问上等突出问题坚决予以纠正,避免因为问责泛化而挫伤干部积极性。

完善协调机制,履行协助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加强统筹,整合党委政府督查、纪检监察、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共享监督成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理清“督”和“促”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监督、多头监督,切实为基层减负。县委巡察办要把基层监督泛化问题作为巡察监督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偏预警。督促相关部门在开展巡察、督导检查时,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方法,力争多选派一些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懂基层业务的人员参加,提升监督质效。建立健全听取基层意见的渠道,针对督检考指出的问题,畅通基层反映渠道,倾听基层声音。

明确职责定位,做好示范表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把监督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履职的切入点和关键点,聚焦“再监督”,防止“三转”回头转,制定监督责任清单,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进行细化,坚决避免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要认真查摆和纠正自身履职尽责过程中存在的基层监督泛化问题,在监督方式上灵活运用明察暗访、函询、约谈、建议等手段,增强监督实效。要精准规范问责,靶向纠治庸懒散、躲拖软、“公堂木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干部降压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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