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理念,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把审查调查“双安全”要求贯穿于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等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做好“三道加法”,确保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的“双零”目标。
“制度+落实”,坚定安全之本。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规定的办案程序和操作规范,研究制定印发了《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整改意见的函》《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意见》,有力地保障了安全文明审查调查工作“有章可循”。严格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等各环节的审核、审批和日常监督,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一审核一签订一抓好”:严格审核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认真签订《执纪审查安全责任书》,并在每起案件中设立安全员,明确安全责任和安全职责;扎实抓好“走读式”谈话,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准确做好风险评估和预判,确保全程可控。
“自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格遵守中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始终坚持“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工作原则,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对标审查调查纪律要求、对准审查调查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谈话场所硬件设施、谈话场所管理情况、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谈话情况、规范使用留置措施情况、陪护医疗资源配置运行情况和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等六个方面问题,通过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运用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调阅同步录音录像等手段开展全县执纪审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实施台账式管理,通过列出清单、督促整改,进而保证实现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零差错”。
“监督+规范”,堵塞安全漏洞。认真贯彻《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审查调查安全监督责任,督促审查调查部门(办案室)和审查调查组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执纪审查全过程监督检查。同时,案件监督管理室分管副书记和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案件执行工作流程、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并就制度落实情况、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制定执行等情况,对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此外就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求限期整改以堵住安全漏洞,并针对排查不力、整改敷衍的部门和人员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不断推进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