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旬邑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聚焦职能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改革创新,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严把政治机关属性。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省市县部署要求,以班子集体学习、集中学习为抓手,认真开展交流研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领导班子的政治能力和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得到不断提升。
有效运用法治思维。牢固树立依规依纪依法的工作理念,自觉把法治思想同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贯穿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宪法、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政务处分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要求,明确互涉案件的管辖原则,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依法履行职能职责。以项目化政治监督为统揽,以日常监督为抓手,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严肃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县监委成立以来,先后立查案件244件,政务处分265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3件19人。截至目前,已完成651名县管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信息采集归档工作,受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61人次,有效发挥了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同时,坚决做好案件调查“后半篇文章”,针对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31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增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县监委班子成员提名人选提请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表决任命。同时,以人大代表为主体,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印发《旬邑县特约监察员回访教育制度(试行)》,组织开展案件回访、轮流接访等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的监督,着力发现工作中存在的机制漏洞、运行不规范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监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
加强监察工作力量。提请市纪委监委为我县招录法律、财会等专业的公务员15名,协调县委组织部遴选、选调干部9名,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机关夜校”“双周培训”等平台作用,创新推行了情景模拟实战演练、案卷质量评查评比等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实战能力”。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培训25期,培训人数2206人次。
强化队伍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告知书》要求,制发“17个不得”公示牌600个、宣传彩页10000张,有效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坚持每月开展“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了县委巡察办王某酒驾、违反生活纪律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